关于开展2014年度红色“1+1”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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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中国梦”,弘扬“中国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高校红色“1+1”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深入推进aa3044永利集团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实施,现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红色“1+1”主题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北京高校红色“1+1”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永葆党员先进性”为主题,充分发挥大学生学科专业优势和志愿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与“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弘扬践行北京精神和雷锋精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学生就业观教育等工作相结合,引导青年学生在深入基层、服务社会中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为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形式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动员优秀学生党支部参加,深入大学生“村官”所在的京郊农村,以及优秀毕业生所在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与对方党支部结对,建立共建关系,利用节假日深入对口地区或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科技支持、文化普及、卫生服务、知识宣讲、文艺演出等对口交流活动。
    三、活动要求
    1.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学生党员红色“1+1”活动的意义,将其作为推进学生党员先锋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大学生党员教育培养的重要环节,从师资力量、政策激励、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支持;
    2. 学生党员红色“1+1”活动由学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实施,由辅导员统筹管理;
    3. 学生党支部可与京郊农村、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单位联系结对,努力建立长期稳定的共建关系,例如“党员红色‘1+1’志愿服务活动基地”;
    4. 每个学生党支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共建活动,要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至少帮助基层群众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5. 要求每个学生党支部至少联系1名专业教师担任指导老师,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科学、有效开展;
    6. 每个学生党支部活动结束后需要提交一篇活动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提供活动照片和视频资料。
    四、活动经费
    2014年红色“1+1”活动由学校根据学生党支部实际支出和活动效果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各党支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重节约和实效相结合,鼓励自主寻求经费支持。
    五、奖励办法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将于12月组织评选红色“1+1”示范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1. 红色“1+1”示范活动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名;
    2. 由学校推荐优秀党支部参加评奖,学校推荐数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审核确认的实际参加活动的党支部数按比例进行分配;
    3. 学校按参评名额申报后,由市委教育工委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一、二、三等奖的党支部,未入围党支部活动获鼓励奖,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组织红色“1+1”活动开展情况、影响效果和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4. 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工委、农村工委、社会工委等部门联合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一、二、三等奖党支部活动进行集中评审并确定最终奖项;
    5. 各项奖励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时间安排
    4月底至5月上旬,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红色“1+1”结对工作,确定结对党支部,原则上每学院申报党支部数不得少于本学院党支部总数的15%,与京郊农村党支部结对的党支部数不得少于10%,并填写红色“1+1”活动申报表,于5月1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科;
    5月中旬,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红色“1+1”活动培训会,邀请专家、往届取得优秀成绩的党支部负责人,对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项培训;
    5月下旬,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初审通过的红色“1+1”党支部名单反馈学院;
    5-10月,各学生党支部与结对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
    7月上旬,学校组织中期交流会,邀请专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
    10月上旬,各学生党支部完成3000字的活动总结报告,并准备有关图片、视频等资料;
    10月中旬,将活动总结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送交学生工作部教育科;
    10-11月,进行总结、评优和表彰。
    联 系 人: 张  毅     王  斌
    联系电话: 62332001   62333491
 
 
学 生 工 作 部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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